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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农业信息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
关于研究生发表论文版面费
报销登记的补充说明
为了进一步规范研究生论文版面费报销管理,按照中心研究生管理办法和财务报销管理制度,特做如下说明:
1、报销流程。请严格按照以下流程办理,否则财务不予报销:
(1)版面费通过银行转账或汇款,按以下流程办理:
①经手人填写转账单,并由论文发表人和课题组长签字;
②持论文录用单(正式通知单,若邮件通知应打印)和论文最终稿,经办公室主任审核签字后在办公室登记录入题目、作者排序及署名单位等相关信息。作者不得于正式发表时擅自更改上述信息;
③主管副主任审核签字;
④财务部门转账;
⑤正式发票由论文发表人和课题组长签字后,到财务部门报销。
(2)其它交付版面费方式。持正式发票经论文发表人和课题组长签字,按(1)中②的要求由办公室主任审核签字并登记、主管副主任签字后方可到财务部门报销。
2、在满足研究生原学校对学生毕业基本要求的前提下,其它论文中心应为第一署名单位。
3、当学校为第一署名单位时,必须以中心导师为通讯作者(不得增列其他通讯作者)。
4、对于剽窃抄袭、一稿多投、一稿多发等不端学术行为,除中心内部通报,追缴其论文奖励外,还要通报所在学校;对中心造成恶劣影响的,中心将进一步追究其它责任。
2008年8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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